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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文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6-5-25
执行日期:1996-5-25
生效日期:1900-1-1
1997年7月1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件盛事,也是世界瞩目的一件大事,它实现了一百多年来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为了永久纪念香港回归祖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建立香港回归祖国纪念碑,建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