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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二月一日第7/86/M号法令第六六条条文(疹断及医疗辅助技术课程及护理课程之入学条件)事宜

时间:1989-08-09

发文单位:澳门

文  号:第7/86/M号

发布日期:1989-8-9

执行日期:2006-4-18

生效日期:1900-1-1

十一月六日

基于培训护理人员和诊断及医疗辅助技术人员的教育日益发展,因此,其课程有必要调整以便培育更合资格的、更加能干的专业人士,以应付其职业范围内所遇到种类繁多的问题。

因此,有必要修改该课程的入学资格,以便吸纳具有适合学历且能较佳的理解载于新课程内容的投考者。

综上所述;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

澳门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制订在澳门地区具有 可以给予基本课程投考者助学金,如能毕业者须以服务年期补偿,而未能毕业者须偿还部分或全部助学金。

六、一般护理课程与诊断及医疗辅助技术课程的报名及注册的最高名额将由澳门总督每年的批示订定。

七、根据现行管制条例,就读该课程须缴付学费及报名费,及领取毕业证书须缴付手续费。

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通过

着颁行

总督 文礼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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