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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

时间:2010-04-29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发布日期:2010-4-29

执行日期:2010-1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4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时效的规定。”

  本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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