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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4-01

发文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淮政办发(2008)32号

发布日期:2008-4-1

执行日期:2008-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意见

(市总工会 市安监局 2008年3月)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职工之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我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辩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个人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修、职业病防治等。

  3.高危行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农民工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自我保护基本意识及基本技能。

  (二)培训教材:采用全国统一编写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材》。

  五、培训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声势大、效果好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要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要坚持“统一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的原则组织实施,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认真开展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要落实培训载体。企业是培训工作的主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普及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可以由各县(区)统一组织进行培训。要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班前、班后培训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要确保培训时间,使培训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企业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市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7)150号),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管理费用,专门用于本企业的职工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统筹安排,分期分批安排职工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之中,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培训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对参加培训的职工,由县(区)、部门统一组织考试、阅卷,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五)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介和渠道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使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深刻了解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活动的重要性。要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宣传配合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集中精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手段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强烈的活动氛围。同时,各企业要根据教学培训计划,科学安排电视播放,确保广大职工培训课时充足。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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