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
文 号:巢政〔2007〕44号
发布日期:2007-9-12
执行日期:2007-9-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巢湖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巢湖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残疾人状况,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巢湖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省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5.85%,我市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263275人。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完善了县、乡两级残联组织,市、县区残联机构单列,配备了专职理事长。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配备了兼职理事长,部分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
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673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复明率达95%,为460名低视力患者配备了助视器;聋儿康复训练169名,并在市特教学校开设了免费聋儿语训班;进行儿麻矫治手术300例,完成肢体残疾康复训练340人;完成麻风畸残矫治手术任务41例,麻风畸残康复训练96例;接受补碘宣传教育人群达2.4万多人;接受到监护的精神病患者4758人,完成普及型假肢、装配154例。
残疾人教育稳步发展。全市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和“长江新里程”等计划,共资助450名残疾儿童就学,并对30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次性救助或学年救助。
劳动就业工作快速发展。全市新增个体残疾人就业户2800多户,现有各类福利企业45家,集中安排了900多名残疾人就业,收取保障金400万元,按比例安排209名残疾人就业。
扶贫解困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共帮助1.5万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五保、低保和救济保障,使农村部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享受了低保。
宣传文体工作日趋活跃。 “十五”期间,累计举办各类文艺演出60多场次,在有关报刊发表专题文章和各类信息100余篇(条)。积极组织我市选手参加文艺比赛、盲人按摩竞赛、残疾人书画比赛和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并多次取得好成绩。组团参加残运会、特奥会等体育赛事活动,在全省第三届残运会上我市选手总分位居全省第三名。
残疾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疾人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司法部门和 划;加大对残疾人的普法宣传,加强对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涉及残疾人申请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抚恤金等法律事务以及残疾妇女、儿童的来信、来访,应优先受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对因企业转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5、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
6、根据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对城市现有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以及公园、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县区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残工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巢残工委(2007)3号)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门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上一级残联要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双管”工作,加快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
3、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加强残疾人协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加强志愿者助残队伍建设。组织2万人的志愿者助残队伍,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6、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7、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建立市残联公众信息网,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8、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训练、就业训练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区要创造条件,尽快建好综合服务设施。
四、督查落实
为保证《纲要》的实施,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确定的任务纳入自身的工作内容,并安排与《纲要》任务相适应的专项经费,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各地要依据《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列入当地政府考核内容,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予以推进,努力完成《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