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巴府办发[2006]60号
发布日期:2006-7-11
执行日期:2006-7-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巴中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标准(100分)
根据巴委办发[2005]13号文件《关于印发〈巴中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 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 对《巴中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中要求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真实公开。(25分)
第二条 村务公开形式多样 村委会在适当的地方没有固定、规范的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公开。(10分)
第三条 村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到位 村委会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至少开展1—2次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村委会在听取群众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后,应在设置的“回音专栏”及时解答疑难,村务公开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8分)
第四条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 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村级民主决策需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15分)
第五条 村级民主决策程序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召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通告,广泛征求意见;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办理的各项村级事务,并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10分)
第六条 民主理财 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1—2次工作,村民委员会制定有集体资产监管办法;按财务规定和流程规范处理账务;对村内重大事项进行定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20分)
第七条 决策责任追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