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2-25
执行日期:2007-2-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条件
“十五”期间,全市城乡一体的残疾人救助与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生活质量普遍提高,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上学难问题基本解决,残疾人医疗康复难问题初步缓解,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现象基本消除,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为残疾人服务的经济基础更加巩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方式更加有效,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成都有利于更大范围地缩小城乡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和生活上的差距。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仍然面临挑战。残疾人数量大、就业竞争力弱、医疗康复需求大,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部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立扶助残疾人脱贫解困长效机制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工作组织为重点,继续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基本生活状况,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使残疾人生活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成都、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的大局,同步规划,重点扶持,优先实施。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全局,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针对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发和依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4.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 接待日制度,并将残疾人普法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
(4)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当地政府信访工作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残疾人所在单位是残疾人初访受理单位,基层信访代理员、残疾人专干(专委)是残疾人初访受理人,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和无条件受理原则。
(5)残联要主动到街道、乡村,现场解决矛盾,教育引导残疾人逐级、依法、有序信访。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建设。
1.进一步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年富力强且富有爱心的同志担任残联主要领导;区(市)县残联领导班子有2个以上职数的,要配备1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市、区(市)县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中,残疾人比例要逐步达到20%.
2.残联要进一步巩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强化“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三个要素,使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村(社区)撤并后,要及时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
3.人事部门要把残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当地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统一安排。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区(市)县残联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残疾人专干(专委)和联络员的聘用、考核、管理等工作。
5.市和区(市)县残联要按照“人员、经费、场地、活动”四落实要求抓好专门协会建设。
6.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7.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第四次“自强模范”和年度“十佳残疾人工作者”等表彰工作。
(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1.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残联协调、乡镇(街道)组织,分级实施”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意见》(成残工委(2005)17号),为全市75万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每年不低于15万人。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开展个性化服务的数量要达到本辖区残疾人总数的40%以上。专干(专委)要用不少于2/3的工作时间深入残疾人家庭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3.市残联要每年组织一次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业务知识培训和典型实例评比,适时修订《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实用手册》、《服务指南》。
4.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残疾人专干(专委)的管理。
5.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督查组每年要对全市20%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20%的残疾人专干(专委、联络员)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社会环境。
1.公众传播媒介要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市级报刊、各级电视台要开办好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电视节目中要逐步推广聋人手语解说。
2.要建立公共媒体扶残助残公益宣传制度,加强对自强不息和扶残助残典型的宣传。
3.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各类助残活动,举办好“全国助残日”和各类残疾人专门节日庆祝活动。
4.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起草《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5.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争创“全国无障碍示范城”。
6.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同步规划和逐步实施无障碍建设。
(四)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成都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
2.市信息办要牵头在全市各级职能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全覆盖和相关数据的共享。
3.残联要实现全市所有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推进统计电子化。
4.推动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开辟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网上查询系统。
5.市级各职能部门要逐步实现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市残联要在2008年前完成所属网站无障碍改造。
(五)设施建设。
1.各区(市)县至少建成1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其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内部设施和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对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经费补助。市上积极支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本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六)社会募捐。
1.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支持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加快发展,慈善会、红十字会要加大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
2.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每年推出1至2个募集资金的品牌项目。
3.巩固与世界轮椅基金会、挪威协力会等国际慈善机构的合作,拓宽境外慈善资金募集渠道。
4.充分发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吸引社会资金。
5.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残联每年要募集资金和财物500万元以上,并切实用好募集资金。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使全市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又好又快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