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松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沪松府[2004]98号
发布日期:2004-6-22
执行日期:2004-6-22
生效日期:1900-1-1
九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牛车泾村村委会建制的请示》〔松九府字[2004]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牛车泾村行政建制,将其并入亭中居委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认真清理原牛车泾村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二、并入亭中居委会后,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做好居民代表的补选工作。
三、妥善处理好原牛车泾村村委会干部的工作。
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牛车泾村委会建制撤销后,请函告区地名办。
特此批复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