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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九亭镇撤销朱车泾村行政建制的批复

时间:2004-06-22

发文单位:松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沪松府[2004]98号

发布日期:2004-6-22

执行日期:2004-6-22

生效日期:1900-1-1

九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牛车泾村村委会建制的请示》〔松九府字[2004]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牛车泾村行政建制,将其并入亭中居委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认真清理原牛车泾村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二、并入亭中居委会后,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做好居民代表的补选工作。

  三、妥善处理好原牛车泾村村委会干部的工作。

  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牛车泾村委会建制撤销后,请函告区地名办。

  特此批复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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