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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时间:2007-02-25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粤府〔2007〕17号

发布日期:2007-2-25

执行日期:2007-2-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广东省人民富裕安康的奋斗目标相适应,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21号),结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6)46号)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以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其中,绝大部分指标大幅超额完成。特别是2003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济困助残项目,使残疾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康复工作取得突破性的新进展。

  “十五”期间,我省在全国率先执行了按行政区域人口数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的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补助;率先推行了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行动,使一批贫困残疾人得到及时的康复;率先实行了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残疾人康复协会;创造了以“购买岗位”和“购买服务”开展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农村社区康复工作新模式。“十五”期间,我省的康复专业机构增至1223个,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和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使44万名残疾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特殊教育初具规模,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7所,在校残疾学生2.7万人,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0%;通过实施“扶残助学工程”、落实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的“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了贫困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共有5所学校开办了残疾人职业高中班;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已开设6个专业,在校学生418人;凡符合条件的高考残疾考生绝大多数能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在全国率先组织盲人、聋人参加自学考试。

  (三)残疾人就业、扶贫解困工作卓有成效。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截至2005年底,全省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达30多万名;通过探索并推广民营企业“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新模式,有效安置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85%;各级政府普遍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脱贫奔康计划”;自2002年起,每年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20%用于贫困地区的残疾人扶贫工作;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全省建立了3个省级、12个地市级、20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实现了脱贫目标;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使6500户贫困残疾人住上了新房;通过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17万多名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全省残疾人在1999年全面解决温饱的基础上,生活状况总体水平和生活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有新提高。

  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广东省残疾人运动会。“十五”期间,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46枚、银牌93枚、铜牌82.5枚,为我省赢得了荣誉。

  (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9号)已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立20多个残疾人信息网站,共有104万名在册助残志愿者,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蔚然成风。

  同时,我省的残疾人事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仍在扩大;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康复难问题仍未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仍很突出;特殊教育设施滞后,师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广东省人民富裕安康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在全省率先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60万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推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区。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至2010年,达97%以上。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康复基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助残工作社会化。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在加强依 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维权互动机制,帮助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帮助残疾人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6.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订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同时,不断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

  8.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抓紧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宣传。广东省设市的城市全面启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9.积极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化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充分利用广东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覆盖广东省的残联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广东省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广东省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账建设。

  ——推广信息无障碍化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以省级残联信息化专业机构为骨干,以各地残联为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在“十五”计划的网络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广东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互联网等现有资源,连接残联系统现有办公局域网,建立广东省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在现有业务数据库基础上进行数据整合,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并逐步加以完善。

  4.建立省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开发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全面完成残联公众信息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残联公众信息网。扩大信息内容,积极开展网上服务,加大宣传力度。

  6.优化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统计台账建设,进一步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提高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

  7.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规范的应用,建立信息无障碍交流平台。

  8.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培养、造就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任务指标:

  ——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

  ——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力度,密切与残疾人血肉联系。

  ——进一步发挥社团、协会作用,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提高助残服务质量。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主要措施:

  1.各地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残工委(1998)1号)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工委(2005)4号)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十一五”广东省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力度,增强残联的代表性;建立残疾人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逐步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3.进一步发挥社团、协会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贴近残疾人实际,充分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4.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充分发挥广东省助残志愿者服务总队的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认真做好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完成广东省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6.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功能,为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内容。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广东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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