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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时间:2007-01-24

发文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文  号:咸政发[2007]6号

发布日期:2007-1-24

执行日期:2007-1-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元月二十四日

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  划纲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全市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市有2.73万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与救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84%;5.84万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就 业,其中,新增非农就业残疾人4740人。1.24万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政府救助;残疾人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在省级以上的各项文艺体育赛事中多次获奖。

  (二)残疾人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1.3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摆脱了贫困,新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企业家、自强模范与特艺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深入、广泛开展。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措施更加具体有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建有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专业机构、职业培训基地、维权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志愿者联络站等一批服务残疾人的组织机构。全市乡、镇以上普遍建立了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大力实施,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十一五”时期持续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仍然存在着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许多困难。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的状况,带领残疾人同健全人一道建设小康生活,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使8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重点实施一批康复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农村1.4万赤贫残疾人脱贫,扶助农村17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儿童学前教育,发展中等、高等和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和逐步普及体育运动。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2600人,为1.5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持续改善。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方针。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提高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能力,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和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各项 救助机制。

  主要措施:

  1、依托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

  2、社会公共体育设施普遍对残疾人开放,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落实专业人员,为残疾人开展竞技体育训练提供技术指导。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依托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扩大覆盖面,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

  4、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5、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加强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宣传,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六)宣传与信息化建设

  加强宣传工作,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优秀残疾人和先进残疾人工作者,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宣传助残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和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加强基层统计管理;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围。

  2、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单位和各界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电视传播媒介“字幕工程”,创办残疾人专题节目。

  3、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市残联和各级残联的网络互连,实行相互间的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4、逐步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与统计指标体系,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保障。

  任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与行政效能。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100%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组建成立残疾人协会,80%的村委会残协和100%社区残协配备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按照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的原则要求,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廉洁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地方政府投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专项经费补贴、残联自筹和社会募集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到2010年,县级残联都要建有符合要求、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4、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

  5、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认真调查研究,增加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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