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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方松街道放生池居委会、绿庭苑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的批复

时间:2004-04-15

发文单位:松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沪松府[2004]52号

发布日期:2004-4-15

执行日期:2004-4-15

生效日期:1900-1-1

方松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调整放生池居民委员会、绿庭苑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的请示》〔松府方办字[2004]第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放生池居民委员会、绿庭苑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通过调整管辖区域情况;

  2、妥善处理有关工作的衔接;

  3、在工作衔接的过程中,按照居委会干部属地化的要求,充分考虑长远建设,调整配备好居委会干部;

  4、将调整管辖区域情况函告区地名办。

  特此批复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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