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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06-12-29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06〕115号

发布日期:2006-12-29

执行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老龄事业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全省老龄事业总投入300多亿元,在养老保障、社会服务、老年设施建设、老年 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优先为老年人服务。以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基层派出所、法庭为依托,建立基层老年法律服务网点,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

  3.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侵犯老年人行为列入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统一部署;研究涉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涉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三)建立健全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

  1.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城市每个社区至少要有1处、街道至少要有2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80%的农村要有1处老年活动基地,每个乡镇要有1—2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县城(县级市)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相结合的方法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同时容纳老年人活动的人数在“十五”的基础上翻一番;大中城市至少有1处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开辟和增加室外老年活动场所,利用现有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公共用地等,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器材,有条件的地方兴建专门用于老年人的室外活动场地。

  2.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引导村居、乡镇、街道老年人建立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老年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每个县(市、区)要有1个以上、每个市要有3个以上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文艺团体。加强各级老年体协组织建设。省、市成立老年艺术团。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作、书画、摄影等老年文化团体。“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扶持培养1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老年文艺团体。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引导、管理和服务,提高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和水平。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十一五”末,乡(镇)办学率达到100%,并逐步向街道和村(居)延伸,全省老年大学(学校)总数达到8000所;在校老年学员达到50万人,远程教育学员及社会性老年教育活动参加人数达到25万人,全省各类老年学员总数达到75万人,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6%.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学制、入学、教学、毕业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教育资源的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事业。老龄、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举办多种形式和内容的老年人培训班。试办老年广播电视大学和网络大学。

  4.坚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县(市、区)以上建立定期举办老年文艺会演、老年体育运动会、老年书画展等老年文体活动的制度。每4年举办一次全省老年人运动会。省组织摄制老年题材电视片或电影,组织编写出版老年教育系列丛书,组织开展老年文化国际交流。各市及县(市、区)每年都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

  同时,组织引导出版机构、影视机构、各类文艺团体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出版、制作和演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作品。

  (四)构建老龄产业体系。逐步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兴办以老年消费为主要产品的企业,有计划地支持企业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围绕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兼顾高层次消费,以第二、三产业为重点,以养老设施、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老年用品、老年食品等方面为突破口,构建老龄产业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老龄产业板块,创造老龄产业国内、国际品牌。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权益,有关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的照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和完善老年福利事业市场化管理的模式,扩大市场参与老年福利事业的成分,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

  (五)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老有所为”规范化。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民主监督、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和事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身体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识分子在当地或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等工作。逐步形成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制度。有关部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类老年服务机构开设“老有所为”咨询服务业务,人才交流机构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建立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队伍,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老年人才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建立相关专业协会,发挥老年人才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老龄事业发展。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老龄事业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二)建立健全公益性、多渠道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坚持社会、政府、集体、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投入原则。各级政府要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确保用于老年人基本保障的福利性投入;各级财政应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发展。集体组织凡是有条件的,应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调动多方面的投入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投资、资助、捐赠等多种方式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促使老龄事业投入逐年增加。

  (三)加大市场化运作的力度。采取舆论、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鼓励老年人及其子女购买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市场化。对兴办老年公寓、老年医疗保健、老年活动场所、老年生活照料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项目的单位、个人,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降低运营成本,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具有市场潜力的老年消费项目,要放开搞活,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发展。

  (四)合理配置资源。把老年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确保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城乡建设和改造、住宅小区建设,要有一定数量的老年设施和场所。因地制宜,改、扩、建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城乡闲置的厂房、宾馆、校舍等,有条件的可改建成养老服务和老年活动场所。现有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设施,不分归属和性质,凡是具备条件的,一律向老年人优惠开放。加强对各类老年服务设施和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整合老龄工作资源,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五)加快体制创新。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老龄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老龄事业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加大市场化运作的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监督、单位自主经营、市场优化竞争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

  (六)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体系,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充实调整、内外交流、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措施,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为老年服务的人员,为各类老年服务机构提供人才。“十一五”末,各类老年服务机构中要有三分之二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获得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七)切实落实各项老年法规政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省县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尽快完成行政执法培训,按规定颁发行政执法证,依法履行职责。凡是已经出台的维护老年人权益、优待老年人、扶持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老年法规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老龄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文化、教育、新闻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把敬老养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社会活动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呼吁全社会亲近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形成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的浓厚社会氛围。强化老龄意识,树立老龄事业人人受益、世代受益、从我做起的观念,创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和舆论环境。

  (九)加强老龄科研、调研和典型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高校、社会科研单位、老龄部门相结合的老龄科研体系;加大对老龄科研的经费投入,提高科研、调研能力和水平。重点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工作理论体系、新形势下养老保障模式、老年人权益维护、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老年人医疗保障、老年人管理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进行科研和调研,力求取得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运用和典型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发展老龄事业的新路子、新办法和新经验,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

  (十)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十一五”前两年,建成省、市老龄工作信息化平台,并与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发展老龄事业的决策、执行、指导、监督能力和水平,提高老龄工作效率。

  (十一)明确责任。省老龄委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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