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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时间:2006-10-24

发文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文  号:沈政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10-24

执行日期:2006-10-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构建和谐沈阳战略目标相适应,依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及《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实施5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残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市2.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录取率达到100%;培训各类残疾人2.1万名,安置残疾人就业1.55万名;5.35万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1万平方米的市残疾人康复教育活动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以省九运会残疾人组比赛我市取得第一名赛绩为标志的残疾人体育事业稳步发展。

  (二)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残疾人在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大量实际困难得到解决,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残疾人事业 情况进行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就地、就近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为残疾人提供绿色的法律通道。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分清责任,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要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6.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针对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各级领导接访力度,主动约访和接访,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做好残疾人信访预测、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活动,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8.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有关部门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中,要制定方便残疾人交流的相关条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技术,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提供服务。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完善残联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电子政务联系。

  ——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市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信息服务。

  ——做好残疾人工作指标体系统计工作,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保障基层残联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2.以“十五”局域网建设为基础,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信息网络体系。

  3.完成与省残联网络平台互连,加入我市党政信息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4.完善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内容,提高网站的服务能力,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5.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网络信息服务。

  6.做好指标体系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帐建设,定期培训基层残联统计人员,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7.积极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的实施,开展信息无障碍项目的推广和应用。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特殊作用,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街道(乡镇)残联、社区(村)残协全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面履行职能。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着力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力争使各区、县(市)残联领导班子中有残疾人干部;区、县(市)残联干部中残疾人占有一定比例。

  ——全面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坚持中国残联提出的“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区、县(市)、街道(乡镇)残联、社区(村)残协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为基层和广大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2.按照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残联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协助区、县(市)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的“双管”工作,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抓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强化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工作;采取开发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设立残疾人联络员等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

  3.认真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进一步活跃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供保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扩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等助残活动,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经常性的志愿服务。

  6.继续开展各类表彰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宣传典型,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社会环境与氛围。

  7.认真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实现残疾人证和残疾人状况的微机化管理。

  8.建设和完善市、区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使用效率,扩展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有效服务。

  9.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继续做好残疾人福利基金募集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挖掘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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