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浙政发[2006]62号
发布日期:2006-10-23
执行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省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省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拓展。全省有2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