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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时间:2006-10-13

发文单位:青阳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青政字〔2006〕86号

发布日期:2006-10-13

执行日期:2006-10-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为全面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快青岛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残疾人小康目标实现,为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探索发展经验,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小康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特色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市和全国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残疾人事业的主要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同类城市一流水平,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城镇残疾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残疾人人均纯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实施一批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与当地健全儿童持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级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扶贫开发全面推进,绝大部分贫困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改善3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逐步解决市区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残疾人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普及,竞技性体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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