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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时间:2006-09-20

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文  号:青政〔2006〕77号

发布日期:2006-9-20

执行日期:2006-9-20

生效日期:1900-1-1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

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十五”纲要执行情况

  《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扶助残疾人生活,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各级残联完善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十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速度最快、扶残助残力度最大、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一)康复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青海光明工程、彩票公益金等项目,五年共使31948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计划的240%.其中:实施白内障手术13804名,肢残矫治手术100例,装配矫形器807例,肢体功能训练1073例,聋儿语训290人,智残儿童训练532人,精神病综合防治13100人(次),为143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566名肢残人安装了假肢,为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344个,供应残疾人特需用品97483件。

  (二)教育就业成效显著。通过李嘉诚“长江新里程”盲童入学计划、“扶残助学”和“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共资助105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入学率由“九五”末的54.6%增长到67%.143名残疾人考生被省内外高等院校录取。对城乡39794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术培训,城镇安置就业4455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33万元,培训盲人按摩人员856名,就业率达到98%.

  (三)扶贫解困扎实推进。各州(地、市)残联纳入当地政府扶贫领导小组。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8600万元,通过政府扶贫、康复贷款扶贫及社会帮扶等途径,使农牧区25985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9917名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6683名城镇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1068名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得到特困救助,861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并通过各种途径,为4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四)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州(地、市)残联全部实现单列升格,39个县(市)残联基本实现单列升格,380个乡(镇、街道)和2386个村(居委会、社区)建立了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的工作范围。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训专职干部2575人(次),残疾人工作者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发放残疾人证12.6万本,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得到加强,争取国家县级残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5万元,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为14个县争取李嘉诚贫困县综合服务设施配套设备资金96万元,为县残联争取中残联交通工具补助资金115万元。

  (五)宣传文体丰富多彩。围绕每年的“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共发新闻稿件993篇,电视专题片15部,组织大型专题晚会8次。举办了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三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发现了一大批优秀文体人才。组团参加了两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共获金牌30枚、银牌29枚、铜牌38枚。

  (六)权益保障成绩显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提供 体系。修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青海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制定、修订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优惠政策、扶助规定。

  2、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倡导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国残联《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6、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7、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七)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通过举办、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残疾人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主要措施

  1、地方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便利服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2、城市社区、农牧区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免费为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县及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5、不断完善多巴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基本功能,充分发挥其体育训练、比赛、宣传等作用。

  6、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

  7、举办全省首届特奥会、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四届文艺汇演。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四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培养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2007年世界特奥会和2008年第十三届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8、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八)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扶残助残教育等内容。

  2、在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单位积极推进“字幕工程”;继续办好省级电台《残疾人之友》栏目;省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栏目;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栏目,州、地、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加强残疾人专题节目和综艺节目的制作能力,增加节目时段,延长播出时间;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3、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

  5、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

  6、组织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推荐、评选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全面完成州级残联网络建设任务,促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省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广域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建立统一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并逐步加以完善。

  ——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国家残联系统内部网络资源,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

  ——实现与省政府专网的联通,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进一步推动公众信息网建设,扩大信息内容,开展网上服务,加大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力度。

  ——加强统计制度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提高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州(地、市)、县(区、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基层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建立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3、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做好信息化保障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

  4、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残联系统间的信息共享与应用。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指导、标准规范和政策咨询工作。

  5、建设公众信息网网站,促进政务公开,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实现与省政府信息网联网。

  6、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具备统计上岗资格、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专业队伍。按照中国残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统计台帐建设,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

  7、积极倡导信息无障碍环境,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建立信息无障碍交流平台。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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