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莱芜市人民政府
文 号:莱政发〔2006〕72号
发布日期:2006-9-11
执行日期:2006-9-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芜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莱芜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和《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