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时间:2006-08-31

发文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

文  号:长府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2006-8-31

执行日期:2006-8-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加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关怀和领导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残疾人工作各项主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五”期间我市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4万人,农村从业5.5万人,培训残疾人1.9万人次。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在社区开发就业岗位5000多个,安置残疾人就业5000多名,使近5000个家庭受惠。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医师298名,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23名。全市盲人按摩机构发展到98家。

  (二)扶贫解困工作取得新成果。残疾人扶贫工作被纳入全市各级政府总体扶贫规划中。通过采取政策扶贫、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等方式使2万余名残疾人得到扶持。“十五”期间落实康复扶贫贷款1290万元,辐射带动380多人。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313户。

  (三)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五”的前三年,每年为680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送药、50人免费住院。2004年和2005年,两年救助8000名贫困精神病人。专项彩票公益金医疗救助400名贫困精神病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0例;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550名,培训家长560人次;完成假肢装配任务825例;完成用品用具供应8400件;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495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400名。

  (四)特殊教育工作稳步推进。2003年以来,我市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185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发放助残奖学金11.4万元,资助57名考入大专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达8所,其中两所聋校为学生减免了学杂费。有5所特殊教育学校被评为省特殊教育实验校,占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总数的62%,创全省第一。截止2005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达到95%,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五)宣传文体工作进一步活跃。以社会公众传播媒介为主体,建立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网络,形成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的社会工作体系。在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残疾人之声》专题;在长春日报开办了《残疾人天地》专栏;在长春电视台“一周新闻综述”中开辟了《残疾人手语》节目。参加了第三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艺术汇演、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中日韩少儿舞蹈大赛,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市及县(市)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场所151处。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第五届残运会、第二届世界盲人运动会、全国特奥乒乓球赛、全国残疾人锦标赛、东亚特奥篮球赛、中国长春冰雪旅游暨净月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节等大型赛事上,获得了13枚金牌、7枚银牌、6枚铜牌。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55个街道、118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联络员;351个社区中已有291个社区建立了残协组织,并且配备了专、兼职副主席。市及部分县(市)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大部分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初步实现了残联系统信息网络化,全面启动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使用统一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软件,规范了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完善了就业工作资料采集、管理、发布的体系。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年报、快报等制度逐步规范。

  (七)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残疾人事业 的贯彻实施,倡导采用盲文、手语、字幕、音响和特殊通讯设备等技术的使用,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授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七)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1.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体系。搞好全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2.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平台,搭建覆盖全市的残联信息应用系统。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推进残联网站建设并提高服务水平,建全残联网站测评机制。

  3.倡导信息无障碍环境,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4.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基层统计管理,强化基层统计职能,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

  主要措施:

  1.依托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实现市残联与省残联、各县(市)区残联局域网连接,逐步建立残联系统业务骨干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2.利用全市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设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3.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络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4.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逐步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科学、准确掌握残疾人群体的基本情况。

  (八)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1.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增强服务能力。

  2.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

  3.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4.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6.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主要措施:

  1.巩固完善组织体系,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主体意识和工作能力。全面贯彻城市重点抓社区(街道),农村抓乡镇(村)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切实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与地方党委共同搞好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配备工作。

  3.采取有力措施,选拔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继续建立完善各级“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做好选拔和培养优秀残疾人的基础工作。

  4.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专门协会要积极、主动、独立地开展工作,密切各类残疾人与残联的联系,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大力开展志愿者助残,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全市乡(镇、街)都要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社区和村要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分站。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

  6.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并在立项、建设用地和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7.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干部培训长效机制。

  8.建立对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组织、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制度。组织好第四次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9.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