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文 号:长政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2006-8-11
执行日期:2006-8-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
“十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受教育程度明显增强;妇女参政议政水平逐步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成效显著;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稳步推进。为了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我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及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目标: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2010年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2010年女性从业人员参与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比例分别占参保总数的50%以上;健全生育保险体系,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5%;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缓解妇女贫困的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措施:
1、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发展社会和家庭服务行业。调整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加强和完善 发案率;在九个基层法院普遍建立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依法执行回避制度;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发生率控制在1.5起/万户以下。维护妇女的劳动权利,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的各项诉讼权利。保障妇女儿童的财产权利。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减少犯罪率。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2、强化司法管理和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司法保护原则,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3、把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4、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完善信访接待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制度以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网络,加大公安机关反家暴的力度,逐步减少家庭暴力现象。
(六)妇女儿童与社会环境
目标: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尊重妇女,爱护儿童,使妇女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净化文化环境,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提高妇女儿童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妇女儿童创造适宜的居住和成长环境;提高妇女儿童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应达到100%.实现自来水管网络化、户厕粪便处理无害化。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基本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加妇女儿童的自我支配时间,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发展社区妇女儿童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活动设施和场所,加强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区、县(市)至少有1所妇女儿童活动场所;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状况;办好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院;建立对处于困境中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
措施:
1、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促进男女平等,实现妇女发展的宏观总量平衡。
2、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爱护儿童、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的良好风尚,优化妇女儿童的发展环境。鼓励妇女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新女性,引导儿童做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3、大力宣传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发展公益事业,改善设施,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为孤儿、残疾儿童、弃婴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
5、强化环境综合治理,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都应当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妇女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环保意识,引导妇女儿童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
7、加强公共设施和生产的管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儿童造成的危害;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组织与实施
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长沙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本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实施规划所需经费。根据实施规划中的重点和难点,适当安排专项拨款,重点扶持贫困妇女的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
三、监测与评估
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建立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地、动态地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