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 号:闽政[2006]21号
发布日期:2006-8-2
执行日期:2006-8-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日
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得到实现,我省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弘扬,现代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助残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发展的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全省设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2274个,注册志愿者达4万多人,社会各界捐助残疾人事业资金达5000多万元,数十万残疾人受益;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逐步改善,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厦门市获得“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称号。
(二)保障残疾人的政策 的宣传,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法情况的检查,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各级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中介的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对因企业转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6.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努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严格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有计划地对已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居住区设施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扩大对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开展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和创建省级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
8.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在“数字福建”信息化建设中,搞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网络建设,加入数字福建政务网,实现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与设区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和信息服务。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以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设区市以下残疾人联合会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实现省残疾人联合会局域网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设区市残疾人联合会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省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与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全省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
4.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丰富信息内容,加大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5.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指导、标准规范和政策咨询工作。统一组织和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6.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7.积极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的规范化应用。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县级和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完善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组织参加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在全省开展相应的评先活动。
6.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7.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市(县、区)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8.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继续做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挖掘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与国际、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