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漳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漳政〔2006〕综82号
发布日期:2006-7-21
执行日期:2006-7-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漳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为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制定《漳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漳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不断加大老龄工作力度,大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六个老有”,“十五”计划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制定和实施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城镇干部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有17.9万名企业职工和8.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做到机关、企事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效率和社会发放率均保持在100%;建立健全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行城乡“低保”制度。以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会扶持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全市84837人的农村贫困居民纳入保障对象,其中老年人有25800多人;有19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为农村人口的5.4%;有528个行政村建立集体养老制度,共为3.3万老人发放养老金或固定生活补贴;全市百岁老人全部享受政府的寿星补贴;以“低保”为主、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贫困老人救助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大力推行依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积极开展“一访四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家庭养老。
老年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形成,老年人看病就医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全市已有20.9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到位率91%。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都设立了老年病科或老年专科门诊、老人优先服务窗口、老年家庭病床,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村医疗卫生单位设立老年人医疗保健档案。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成立漳州市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老年病防治科研工作。长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顺利,给农村老年人带来较多的实惠。
老年福利设施加大投入,老年人的照料服务逐步得到改善。全市已建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65所,床位1960张,入住老人867人。特别是乡镇敬老院通过改造更新,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多样化,在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拥有250个床位的市区首座老年公寓落成并投入使用,使市区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到430位,基本达到市区每千名老人10张床位的指标。
老年教育稳步发展,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全市已创办老年大学11所,乡镇(街道)和村(居)老年学校964所,在校学员6.99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市财政拨款700多万元,投建了全省一流的市老年大学(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可容纳2000多人)。各地坚持以老年大学(学校)为阵地,组织老年人学政治、文化、 服务等方面的制度。
4、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虐老侵权列入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统一部署;研究涉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涉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以村(居)老年协会开展“一访四查”为载体,及时发现和解决赡养等涉老纠纷;表彰敬老先进单位、敬老好儿女,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虐老侵权案件予以“曝光”。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
1、把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纳入整个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统筹发展。
2、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各县(市、区)要对现有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进行改造、扩建、升级,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至少要有1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开辟和增加室外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空地等,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器材,有条件的地方兴建专门用于老年人的室外活动场地。
3、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引导村居、乡镇、街道老年人建立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老年人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参与率达50%以上。健全和规范各级老年体协和健身辅导站,实现城乡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作、书画、摄影等老年群众团体。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引导、管理和服务,提高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和水平。
4、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老年大学要扩大规模,面向广大老年人。老年教育要延伸到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巩固和发展老年学校。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学校)、教学与行政后勤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对基层老年学校的指导作用。鼓励老龄、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以及有关老年社团,举办多种形式的内容健康的老年人培训班。“十一五”末,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进一步巩固完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村(居)建校率达100%,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13%以上。同时,通过发展函授、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的需求,让更多的老年人有参加学习、接受教育的机会,使全市老年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5、坚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老年文艺会演、老年体育运动会、老年书画诗影展等。争取组织编写出版老年教育系列丛书,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交流,尤其要拓展漳台老年文化交流。各县(市、区)每年都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以下要保持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6、组织引导出版机构、广播电视、各类文艺团体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出版、制作和演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作品和文艺节目。
(四)进一步构建老龄产业体系
1、根据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和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积极稳妥地发展老龄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从实际出发,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体制创新,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
3、围绕基本需求,兼顾高层次消费,以第二、三产业为重点,以养老设施、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疾病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老年用品、老年食品等方面为突破口,构建老龄产业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老年产业板块。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老年消费供求关系平衡。
(五)进一步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
1、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各类老年服务机构设立老有所为咨询服务项目。
2、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老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资金、技术、物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
3、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围绕基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在民主监督、社会治安、计生工作、公益事业、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进一步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4、引导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建立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队伍;倡导老年人之间互相服务帮助。
5、发挥老年知识分子的作用。各级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老年或科技“三下乡”人才信息库,在各类人才交流招聘活动中,设立老年人才项目。组织身体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识分子参加“银龄行动”,在当地或到经济不发达地区发挥余热、再作贡献。
四、措施保证
(一)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按照成员单位承担的老龄工作职能,把老龄事业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强化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要根据工作需要,妥善解决各级老龄委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条件等实际问题。要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尤其是基层老年协会墓娣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