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6-26
执行日期:2006-6-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推进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38号)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桂政办发[2005]138号文件的通知》(桂残联字[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并在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今年起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市辖城区、开发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安排残疾人就业,市辖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2%安排残疾人就业。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年度及征缴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一次缴纳,计征时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12个月。征缴标准是按用人单位年度差额人数和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县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
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安排残疾人比例-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上年度市、县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是指在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数,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和计划外用工等人员。“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定1年以上(含1年) 规定减免的。
(二)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减免报告;
2.进入破产程序的文件;
3.政府认定关、停和受救助的文件;
4.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
5.其他证明材料。
(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时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提出分期缴纳书面申请,但缓缴不得超过本年度,分期缓缴不得超过三次。获得批准缓缴的单位,须做出缓缴计划,并按计划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有批准缓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情况,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同时抄送地方税务机关。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残联、地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纳入财政、税务稽查范围,残联、财政、地税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缴纳、入库、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按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请与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地址:
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金外滩商务大厦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816603、2832593;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星光大道230号,联系电话:4518685;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6楼,联系电话:5816806;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地方税务局,市青山路19号,联系电话:5560677;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地方税务局,市鲁班路延长线(市地税局宿舍),联系电话:3860686.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仙葫大道1号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5566128;南宁市青秀区地方税务局,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3楼,联系电话:5842020.
南宁市兴宁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解放路54号原兴宁区政府办公楼大门右侧,联系电话:2624406;南宁市兴宁区地方税务局,市济南路120号,联系电话:2431982.
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五一东路23号江南区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大院,联系电话:4837150;南宁市江南区地方税务局,市淡村路10号,联系电话:4810296.
南宁市西乡塘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人民西路27号城区机关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829454;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市衡阳西路11号,联系电话:3126913,市人民西路21号,联系电话:2611252.
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大沙田德政路北一里26号,联系电话:4505355;南宁市良庆区地方税务局,市大沙田德政路139号,联系电话:4503908.
南宁市邕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仙葫开发区莫村路,联系电话:4791265;南宁市邕宁区地方税务局,市仙葫大道东段,联系电话:4792212.
南宁华侨投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站,联系电话:6301334;南宁华侨投资区地方税务局,市华侨投资区人民路26号,联系电话:6300196.
武鸣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6号县政府2号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6400680;武鸣县地方税务局,县新城路45号,联系电话:6227533.
横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站,县横州镇西城三街010号对面,联系电话:7239589;横县地方税务局,县保华中路005号,联系电话:7226275.
宾阳县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县商贸城汽车站斜对面,联系电话:8235955;宾阳县地方税务局,县临浦街23号,联系电话:8220371.
上林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县明山路寨柳小区,联系电话:5227778;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县大丰街175号,联系电话:5220173.
马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县白山镇内昂路73号,联系电话:6820401;马山县地方税务局,县白山镇中学街458号,联系电话:6823753.
隆安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县城西路18号,联系电话:6526915;隆安县地方税务局,县城北开发区,联系电话:6521936.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