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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6-02-13

发文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06-2-13

执行日期:2006-2-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州、市妇联:

  今年是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国妇联把今年确定为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的纪念活动,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广大妇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上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推动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妇女发展,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省妇联决定,今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和推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禁毒防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和协调优势,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建设平安和谐云南,实施“十一五”规划作出更大的贡献。围绕上述主题,“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各级妇联要积极组织开展纪念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我省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各行业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依托“三八”维权周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各地妇联要以节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解决关系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维权服务质量,为建设平安和谐云南作贡献。

  三、要突出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并从中得到启迪和教育。要把开展纪念活动与切实为基层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结合起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时代精神,不断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

  四、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省妇联将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1、与昆明市妇联及所属四区妇联联合开展为大龄下岗失业妇女送岗位、送 健康知识、送小额信贷、送职业技能现场指导和创业知识的“妇女就业与创业援助‘五送’活动”;

  2、与省司法厅牵头组织省级有关单位在昆明市开展以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活动;

  3、与省公安边防总队联合表彰10个模范边防警嫂、90个优秀边防警嫂、25个优秀边防巾帼警官和10个优秀边防巾帼战士;

  4、与省卫生厅联合在昆明举办两期“全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妇联人员健康促进师资培训班”。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06年2月13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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