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文 号: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第51号
发布日期:2007-7-18
执行日期:2007-7-18
生效日期:1900-1-1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7月19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七十六期、第七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七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20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20日,付息日为每年7月20日,到期日为2010年7月2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七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6),账号:23507076,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七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33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20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20日,到期日为2007年10月19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七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7),账号:23507077,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