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库[2014]41号
发布日期:2014-4-25
生效日期:2014-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做好2014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根据相关 :
财政部代理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doc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uizhangzhidu/201405/P0201405145628120527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