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同发改办字[2007]第590号
发布日期:2007-12-14
执行日期:2007-12-14
生效日期:1900-1-1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工作,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4号)、《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在我市境内,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在我委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我委研究论证,指定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政府网( 的贯彻落实。
六、 此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