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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修改《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批复

时间:2010-02-12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2-12

执行日期:2010-2-1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提请审批我所〈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请示》(中金所监字[2010]9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二、批准你所修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请你所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在上市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请你所上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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