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父母兄妹可否结婚问题的批复

时间:1997-09-24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77法民字第5号

发布日期:1997-9-24

执行日期:1997-9-24

生效日期:1900-1-1

四川省高级人 院:

  你院今年9月2日川法民(1977)字第104号《关于向芝宇与其同父母妹妹王明文(即向明文)结婚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阅悉。

  向芝宇与其同父母妹妹王明文结婚是违反婚姻法的。经研究,同意你院“在提高当事人法制观念和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依法解除其婚姻关系,并妥善解决其孩子的抚养问题”的意见。

  此复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