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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保监财会〔2007〕815号
发布日期:2007-6-28
执行日期:2007-6-28
生效日期:1900-1-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存美元资本保证金的请示》(民寿发(2007)1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资本保证金美元880万元转存至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