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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11-01

发文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合政办秘〔2006〕90号

发布日期:2006-11-1

执行日期:2006-1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计委、市建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市招管办、市监察局、市计委、市建委)

  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发[2006]20号),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严格依法实行招标情况

  1、应该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实行招标;

  2、招标公告是否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发布招标公告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情况;

  3、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本地区、本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情况;

  4、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

  5、中标后,投标人是否擅自转包,项目分包是否限定在非主体、非关键工作;

  6、是否有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评标活动公正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依据法定条件,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改变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情况;

  3、是否存在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情况;

  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限定在1至3人,并标明顺序;

  5、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特别规定;

  6、评标专家是否存在收受投标人财物,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7、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给予查处。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情况

  1、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 )。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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