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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建产业发展集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3-05

发文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锡政办发(2008)51号

发布日期:2008-3-5

执行日期:2008-3-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组建产业发展集团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关于组建产业发展集团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10号)精神,现就组建产业发展集团有关工作,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以现有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设立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集团)。

  二、将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集成电路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情报所持有的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产业发展集团。

  三、新组建的产业发展集团下设4个控股子公司:

  (一)无锡太极股份公司。由原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无锡太极股份公司整合进入。

  (二)无锡威孚高科股份公司。由原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无锡威孚高科股份公司整合进入。

  (三)无锡宏源纺机股份公司。由原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的拟上市公司――无锡宏源纺机股份公司整合进入。

  (四)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所持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产业发展集团,其他股东暂不变。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变更为产业发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整合后的其他下属企业及所持股权,属优势产业的投资按产品类别整合成事业部,其余未达控股地位的一般性竞争行业的股权原则上逐步退出。

  四、组建产业发展集团具体工作由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整合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地点设在市国资委。

  五、2008年3月上旬,产业发展集团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任命到位。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六、2008年4月底前,完成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国有股权、房地产、国有企业(资产)的调查摸底、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具体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市国资委负责实施。

  七、2008年4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集团的工商登记、挂牌;6月底,完成产业发展集团相关股权的调整、新设子公司的组建等工作,完成原各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股权和有关资产的分类划转工作,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全面完成组建工作。具体由市国资委、无锡工商局、市财政局和产业发展集团公司负责实施。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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