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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深化我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7-12-20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文  号:津政发(2007)97号

发布日期:2007-12-20

执行日期:2007-12-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资委《关于深化我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深化我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集体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我市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宣传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的先进典型,营造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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