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2001-03-08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1]7号

发布日期:2001-3-8

执行日期:2001-3-10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