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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关于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在开封市设立南曹乡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时间:2006-12-21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

文  号:豫保监复〔2006〕553号

发布日期:2006-12-21

执行日期:2006-12-2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在开封市增设南曹乡等六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豫人保财险发(2006)21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以下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南曹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王金良,营业地址为尉氏县南曹乡汽车站北50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大马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马胜利,营业地址为尉氏县大马乡人民政府院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蔡庄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刘东升,营业地址为尉氏县蔡庄镇人民政府北50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大营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凡国治,营业地址为尉氏县大营乡人民政府院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岗李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马淼凤,营业地址为尉氏县岗李乡人民政府院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水坡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孙玉兰,营业地址为尉氏县水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咨询和投诉;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三、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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