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文 号:京教研〔2007〕5号
发布日期:2007-6-11
执行日期:2007-6-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首都创新战略的实施,加快北京高校发明专利的产出、实施与转化,为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 的相关要求,支持和鼓励发明专利的申请,落实授权专利的奖励,激发教师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保证各类科研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经费专款专用。
(三)高等学校主管领导、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统筹协调,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