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蚌埠5月18日电 今天,备受社会关注的蚌埠醉驾司机撞死6人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陈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6日23时10分许,被告人陈运醉酒后驾驶一辆丰田轿车,以100至108km/h的速度沿蚌埠市工农路由北向南行驶。23时18分许,陈运驾车行驶至工农路万达广场西门附近时,将横过工农路的被害人胡某撞倒,随后连续撞倒被害人徐某等5人,导致2人当场死亡,4名伤者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驾车撞击行人并驶入路边绿化带撞击到治安岗亭停车后,陈运下车逃离现场。 当晚,陈运到蚌埠市山香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抽取血样后,经鉴定,陈运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 案发后,6名被害人尸体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在6名死者的尸检报告中,每名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均包含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脏器肢体复合伤,足见案发时事故的惨烈程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运目无国法,明知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仍驾车超速行驶,连续撞倒6人,造成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高建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