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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舌尖上的中国》遭侵权 央视国际索赔百万

时间:2015-06-04

因未经授权将《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在线提供给用户,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维权的合理费用5万元。6月3日下午,该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网)诉称,其在用iphone手机上发现《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未经授权被在线播出。

该节目是中央电视台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摄制的。央视网独占享有中国中央电视台所有电视频道及央视全部电视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交易的独家代理。

央视网为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节目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万元。

两被告公司则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两被告共同答辩认为,原告不享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我们是通过技术手段链接搜狐的播放器,能够显示搜狐的图标,有搜狐的广告。”但经审判长讯问,被告称并没有得到搜狐视频的授权。

庭审最后,两被告表示不同意接受调解。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孔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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