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石政办发〔2007〕50号
发布日期:2007-8-2
执行日期:2007-8-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和《石家庄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石家庄市第6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日
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诚信体系”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关于构建“和谐石家庄”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诚信石家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为重点,抓住信用信息记录和失信行为惩戒等关键环节,围绕建设诚信政府、诚信社会组织、诚信公民三大任务,强化统一领导,协调各方资源,完善法制环境,引导社会需求,推动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监管和社会化公众服务,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框架
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为:四项总体目标,三项重点任务,两个实施机制。
四项总体目标是:围绕建立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力争通过4-5年的努力,即到2010年左右,实现四个“基本形成”:一是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都能普遍运用信用工具,查询信用报告,使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信用制度的支持下得到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二是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市场化、社会化、独立的第三方信用服务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三是基本形成相应的信用 、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等有特殊资质证书的人群抓起,逐步推向全市所有公民。
四、建设措施
(一)关于政府信用。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诚信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