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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 释疑沉船事故5大要点

时间:2015-06-05
来源:上海法治声音公众号
作者‖仲剑峰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文评析本文第一句话让人感觉专业度不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审理旅游案件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再者,本文的分析较为浅显,与前述文章关于民事责任主体及法律关系的分析相距万里,不符合专业公众号的传播要求,故意为之或未可知。选取本文的目的,是为了与《“东方之星”沉没背后的民事法律责任》作比较,因为只有经过比较,才知晓公众号的质量高低,从而选择有价值的公众号,提高知识准确度和学习效率,节省时间。

 

一、本次事故已被定性为”因大风大雨造成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即发生不可抗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尽管本次旅行其实并未结束,但是明显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客轮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所以本次事件,若无其他的情节的话,费由承担应当和上文说的一样。

 

二、本次事故虽发生在长江内,仍受《海商法》管辖。且船长、客轮长行为可能涉及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因此经本次事故发生在长江内,仍属于《海商法》管辖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因此船长、客轮长的行为是有待推敲。

 

三、本次事故中旅行社应对客轮上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此外,游客或游客家属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据了解,常见的旅游保险主要包括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等。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其保险责任主要针对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非旅行社责任的意外和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游客将不能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获得赔偿。因此,旅行社责任保险不能代替旅游个人意外保险。
  据了解,“东方之星”客轮已在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投保了船舶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上海、江苏分公司也确定有承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公司能在一定程度内为乘客进行理赔。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文|张德笔
  综合|腾讯新闻、新浪新闻


  释疑沉船事故5大要点

一、长江上为什么会有龙卷风?

  据气象部门最新介绍,事故发生时,监利大马洲江段正刮大风,风力达12级,瞬间掀翻船只。而长江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东方之星”大型豪华游轮,确实是突遇龙卷风。再来看一个信息佐证,根据湖北省气象局刚刚传来的消息,沉船发生之时确实有龙卷风引起的局地12级大风。


  湖北其实是龙卷风高发地区


  按照我们惯常的认识,美国是龙卷风多发的国家,中国是龙卷风少发的国家,尤其对处于内陆的湖北,突发龙卷风这样的事还真是闻所未闻。但根据2011年发表在《气象科技》上的一篇研究论文显示,龙卷风是强对流天气最强烈的表现形式之一,其风速普遍可超12级,最大者可达100米每秒,湖北省虽处于内陆,但是夏季乃至春末秋初高温高湿天气(正好是现在这个时节),为强对流天气的发展和龙卷风的出现提供了有利条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这次的龙卷风,为什么没有预测到?

  既然龙卷风的发生,后果严重,为什么没有预防机制呢?这是这次事件发生后,很多人的一个疑问。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由于龙卷风发生至消散的时间很短,影响面积也很小,现有的探测仪器没有足够的灵敏度来对它进行准确的观测。


  多普勒雷达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监测效果,但我国的监测点太少

  虽然多普勒雷达能够起到一定的监测效果,而且我国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在硬件和监测技术方面和美国都差不多,但我国监测站点的密度还不够大,在雷达周围会形成一个监测盲区,很难监测到龙卷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专家李小泉也表示,由于龙卷风生成数量少,我国没有单独针对龙卷风的预警。

 

三、为什么龙卷风可以轻易吹翻大船?

  即使是刮了12级龙卷风,为什么就能轻易把大船吹翻呢?难道在造船的时候,就没有考虑过龙卷风的情况吗?
  这次发生在长江水面的龙卷风,专业术语叫“水龙卷”,通常是指在水上的非超级单体龙卷风,水龙卷,是能够吹翻船只、毁坏船只的。但是,根据目前的案例来看,这样的“水龙卷”,往往是会造成小船(如渔船)的倾覆,很少造成大船的危机。


2013年发生的水龙卷


  但是,也有例子证明,这样的风暴天气,也能造成大型船只的悲剧。比如,2004年6月22日,来自开封某化工厂的129名职工,在乘坐“明珠岛1号、2号”船只时,不幸遭遇暴风雨天气,2号船只翻船,69人落水。


  救援船只在搜寻“明珠岛2号”

 

四、为什么船长和船员得救了?

  经历过上次韩国沉船事故后,很多人对于“船长和船员”先得救的信息比较敏感。因为在任何时刻,船长和船员,都要最后离开船只,坚守岗位。
  但这次事故,有点不一样。首先,船只是已经倾覆倒扣了,不存在“谁先离开船只”的问题,所有人都落水。其次,救援队施救的过程中,是选择“先看见谁先救谁”的原则,不可能看见了船长(而且救人者也不知道谁是船长)而不救。
  但是,说什么“船长船员半夜还在工作,所以保持了清醒,最先被救”这样的说法,也不可全信,没有权威信息能够确凿这一点。在事件原因未调查清楚前,最好不要轻易下定义。

 

五、为什么船上多老人?

  比较悲催的一点是,这次沉船事故的受害者中,很可能有比较多的老年人。因为,船上乘客多为老年旅游团成员,年龄在50岁-80岁。为什么这种旅游团中,老年人居多,其实并不难理解。
  第一,目前不是全国性的假日(暑假也没来临,老师们也没放假),能够抽出大量时间旅游的,老年人一定居多;第二,老年人跟团旅游,一般都是选择“低价团”,而低价团的出行方式,以汽车、轮船为主。


  家属在焦急等待


  老年人多,对救援的乐观程度会造成很大影响。1,不会游泳的人占比多;2,在夜晚的江面上,扛冻的能力差;3,能够坚持,等到救援的希望小。
  而且,这起事故的赔偿问题,可能也会产生纠纷。涉事旅行社表示,这种旅游通常会购买责任险,然而在这份保险中,又规定了如突发恶劣天气等,并不在理赔范围内。而如果没有参加旅行社,“自由行”的旅客,若没有自行购买意外险,则仅能获得游船方提供的车船险,如果多数是老年人游客,得到的理赔可能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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