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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煌市“5·2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5-06-05
2015年5月29日19时,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敦煌市沙州镇西域路莫高小镇咖啡馆路口,一辆三菱越野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要求立即处警。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目前,事故过程已基本查清。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15年5月29日18时54分,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敦煌机场分公司驾驶人彭某驾驶一辆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敦煌市沙州镇西域路莫高小镇咖啡馆路口由北向南倒车时,因操作不慎,先后与一辆三轮电动车、两辆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三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已查明,驾驶人彭某持C1驾驶证。该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为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敦煌机场分公司,车牌号为甘F92110,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机动车状态正常,事故发生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安装的警报器无使用许可证。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事故现场附近的治安监控视频,对驾驶人、事故车辆乘坐人、电动车伤者进行了询问。同时,委托酒泉科证司法鉴定所对驾驶人彭某进行了血样抽取,检验鉴定结论显示,驾驶人彭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对彭某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二百元,记12分的处罚;拟对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强制拆除警报器并予以收缴的处罚。目前,伤者病情稳定,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敦煌机场分公司已派出专人配合处置伤者善后事宜。待伤者痊愈对伤情进行鉴定后,交警大队将依法公正处理事故。

感谢社会各界对敦煌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来源
敦煌微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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