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从“老郎中”向“新西医”的战略转型——聊聊律师服务方式的变革

时间:2015-06-16

根据我国的入世承诺,外国律师所将放马东土逐鹿中原,与此同时,中国的律师同行们,真的准备好了吗?同台PK,差距几何?平心而论,差距肯定不是一般的大,近四十年与几百年的发展差距,至于准备充分与否,尚待检验。令人欣慰的是,在万众创新的浪潮下,中国大陆律师行业(下称“中国律师”),早已春潮涌动,一场巨大的变革,从互联网、电商、大数据的运用,到行业的重新洗牌整合,波澜壮阔。囿于篇幅,我只想聊聊律师服务方式的变革——从“老郎中”向“新西医”的转型乃至超越。

 
 
 
中国律师与中国郎中的殊途同归
1、医生与律师,难兄与难弟
 

2015年5月25日,在台湾第一银行厦门分行的开业庆典上,台湾海霸王董事长说,在台湾,企业主必须交三种朋友,一是金融家,解决事业融资问题;二是医生,解决保命问题;三是律师,解决麻烦问题。对此,台下的数百位两岸企业主,报以会心的微笑和热烈的掌声。

类似的提法,屡见不鲜,“律师执业”,同“医生执业”两者颇多相似。二者都是服务业,来者都是客,可惜大都是愁眉不展之客,君可见欢天喜地看医生或找律师之人?“手术医生”,如同“诉讼律师”;“保健医生”,如同“风控律师”。新人的培养上,一样的“师带徒”,一样的见习、实习,主任医生带队巡查病房,有如主任律师带助手走访客户。博士、硕士、学士,甭管你是什么士,刚入行都得先从助手干起。没有一定的临床实践,没有一定的办案经历,谁都是“菜鸟”!一万个小时的实战考验,不一定能造就一个真正的专家,但没有一万个小时的考验,一定造就不了一个真正的专家!最为夸张的例子是,据说盈科律师所总部有一位律师,每天在律所为其特别设立的场所,实行挂号排队,轮候接待。每日访客如潮,盛况有如医院门诊大厅,仅咨询费一项,就相当可观。该位老兄,医生乎?律师也!

太多的相似,让我每每和医生朋友聊起执业隐衷,都有知音相遇之感。许是惺惺相惜的情结作怪,在成功代理过几起患者(家属)状告医院、医生的案件后,我竟再也不忍心代理这类案件,颇有“相煎何太急”之苦。当看到电视连续剧《心术》中,有位医生辞职后代理患者状告其原单位、原同事的情节,我觉得编剧的想法实在是匪夷所思。同在水上飘,彼此不容易!厌恶、憎恨庸医的同时,也为当下的行医环境不安。只有刮骨疗伤,才能还本清源。在社会发展大潮的推动下,每一个行业都得励精图治,以专业赢得尊重,以品牌赢得信任,才能生存和发展。

 
中国律师与中国郎中的殊途同归
2、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
 

同中国大多数的服务业一样,律师的服务方式,几十年一直在吟唱古老的歌谣,与解放前的“讼师”、“讼棍”,相差无几。近40年的实践,中国律师纵比自己,成绩喜人;横比国外,则差强人意。其中,服务方式的沉旧落后,可见一斑。

站在客户的角度,不妨对比一下:有车一族遇到问题找4S店,哪怕只是个1000元的服务,服务商都会提供一份详细的明细清单,告诉你他们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品名、材料及所费工时,以及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你荷包里“抢”走多少钱,一切显得简单清楚。转身遇上麻烦到了律师所,一切变得复杂、混沌。除了一个“按标的的百分比”收费可以稍作量化评估、综合比较外,面对律师开出的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收费价位,客户往往是一头雾水,无从判断是否合理,也难以明确到底自己可以享受到哪些内容的服务,只能凭感觉、拍脑袋、下赌注一般地委托。

律所这样的服务方式,决定了客户的消费体验,难于达到舒适程度,自然也限制了下一次有效需求的产生。换言之,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初始阶段,“卖方市场”背景下,客户的消费弹性、议价能力低下,这样的服务方式尚可维持。一旦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如果再一味坚持这样的服务方式,我们早晚会被市场淘汰。我们一方面感慨与国外市场份额的巨大差距,一方面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国外律所的中国办事处,抢走了家门口占比2/3、数百亿元人民币的服务订单。那个痛的!

这种状况,好比积重难返的“老中医”、“老郎中”。历经几千年的积沉,中医的价值令国人自豪。可遗憾的是,它不仅难以走出国门发扬光大,就是在生于斯长于斯的东土,也是命运多舛。想像当年,尘封许久的国门被强行撞开,西方传教士的外科手术震憾国人的那一刻,不知多少原本稳坐钓鱼台的“老郎中”欲哭无泪,感慨这天杀的“新西医”怎么这样厉害!

此时此刻,不知又有几人曾经理性地反思过我们的中医:“一对一”的师徒培训,独门秘笈式的家族传承、门派森严,决定了它无法实施标准化的规范操作。神奇的“望闻问切”,两根手指打天下,医生说起来头头是道、高深莫测,患者却玄而又悬,在经脉气象的抽象深奥中转不出来。沿袭几千年的郎中看病,是没有病历记录的,更谈不上建档管理或后续跟踪,至多是一张毛笔写就的龙飞凤舞的药方,或是几帖药材、几包药粉、几颗药丸。患者多问几句,马上招来不耐烦的训斥,至于服务费用,更是毫无商谈空间,严格的“不二价”。行业监管、效果评价、考核机制等管理必须的制度,只能是天方夜潭。中医这种不思进取的结果,只能是保守落后。西医一来,有如疾风扫落叶,身负数千年历史的中医,只能退居一角、苟延残喘,时不时还有人发出“给予取谛”的呼吁。如此窘境,怎不令人扼腕叹息!好在痛定思痛后,下手革新,取长补短,中西结合,推陈出新,在人类的二十世纪,中医的服务方式,终于焕发出了崭新的活力。

二十一世纪,类似的一幕,正在律师行业中上演。一方面,2015年,国外律师同行正式进军大陆,一场类似当年西医进军中国的竞争杀戮在所难免。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普及,正在进行一场颠覆式的革命,各行各业在所难免,首当其中的是包括律师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在积累了近四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因应社会需求,中国的律师服务方式,开始变革维新。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1、标准化建设
 

现代管理学推崇“标准化”,体现在各个方方面面,内容繁多。比如“标准化作业”一项,就是对在作业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将现行作业方法的每一操作程序和每一动作进行分解,以科学技术、规章制度和实践经验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效益为目标,对作业过程进行改善,从而形成一种优化作业程序,逐步达到安全、准确、高效、省力的作业效果。具体运用到律师的服务方式这一领域,可以实行流程的标准化、产品的标准化、考核的标准化、培训的标准化等。举个例子,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的流程,根据先后顺序,从接待、咨询,到受理、签约,再到材料收集整理、调查取证、集体讨论、递交法律文书(起诉状或答辩状等),直到参与庭审、庭后与当事人再沟通、补充代理意见等,像西医看病一样,先接诊,后检查,再选择保守还是积极的治疗方案。再比如,律所对外出具的诉讼文书、法律意见书、代理词,也可以从LOGO、版面、格式、落款、用纸、字体、装订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

十几年前,当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敢于第一个吃螃蟹,重金导入“ISO900”规范各项本级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工作时,曾引发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褒贬不一。2013年,当震惊国人的“BRT火灾事件”发生后,在关于出事前政府对陈某某等困难户上访户的接待处理是否存在严重不当的问题上,自媒体的舆论压力不依不饶,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面对上级的严格检查,思明区政府就凭着“ISO900”实行十几年下来的深厚积累,以规范的工作流程、标准化的服务,以扎实的工作台帐、详细的成果汇报,赢得好评,沉着自信地硬是把“被动接受苛查”,转化成一次“政府规范服务的展示”。见贤当思齐,由此联想,具备一定规模的国内律师所,如大成、盈科等,完全可以考虑学此做法,把“ISO900”导入律所管理,全面提升律所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律师服务水准、档次,防微杜渐各种隐患。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2、菜单式选择
 


 

现代人即理性又懒惰,一方面知识面广;另一方面,接受各种服务时偏好傻瓜式选择,最好像到菜馆一样,拿着台平板电脑,对着做成后各道菜的图像,手指戳戳,方便快捷,就连听取服务员的口头介绍,都缺乏耐心。这就是律师现在所要面对的客户。信息的不对称,加上知识结构的差异,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往往对经办律师就具体案件进行口头讲解的服务思路、方案,无从判断和选择,而且是越听越糊涂,越听越“叭凉”。这种情景,多么类似重病患者家属听取主治医师关于治疗方案的讲解,尤其是签署那风险提示告知的环节,时常要活生生把人当场吓死。如此一来,社会大众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找律师,也不要找医生”,爱恨交加,唯独没有喜欢。可以说,两种职业,与社会的对话沟通方式,都出现了巨大的问题。互联网时代,讲究用户体验至上,看重的“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用户感受到了什么?”

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非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往往是清楚自己要达到什么目的,对于通过什么途径、如何具体操作,没有概念。针对这一特点,律所可以对自己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分门别类地提供一份比较清晰的总项、大项、子项的明细“菜单”,明码标价(工作量、收费数),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举例说,并购重组案件中,律师可以按照“尽职调查”、“交易架构”、“签约及交接”三大项目,再分别列出其下面的各种子项目,并标注“必选项”和“任选项”,如:合同的磋商、草拟、定稿,是律师服务的必选项;,调取工商登记资料、资产清点移交等,则当事人既可委托,也可自行完成;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调查,也可以一并委托律所组织人员完成。如此一来,当事人对相关服务的内容、进度、所需的律师工作量、费用一目了然,在考虑成本预算,选择具体项目时就游刃有余。哪怕是服务进展到一半时,要进行动态调整,也相当方便可行。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3、档案式记载
 

行业要求的卷宗归档,虽有定期或不定期的要求、检查,但总体仍然流于形式,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贯彻,自然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是广大律师没有真正认识到档案记载的重要性,反而把整理档案当作一件额外的苦力活,大多甩给实习生去处理。

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是法院、检察院系统对工作流程记载的重视,如逐步普及讯问过程、庭审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从而即可规范经办人员的作业,用于实务操作上的研究改进,更可随时备查、备考,解决利害相关方的各种质疑;另一方面,当事人与律所、律师发生的冲突与日俱增,而冲突的绝大多数,是因为代理结果不如意后,对此前沟通内容的理解不一。

律师在承办每一个案件时,应当做好书面记载,以工作台帐记录案件办理的具体进展情况,书面记载每一次的谈话内容、庭审内容,保存好每一页的书面材料,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整理归档,并随时备查。盈科成都分所的廖行律师团队,每到年终,就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报送几本装订精美的工作记录档案,有力却无声地告诉客户,拿了顾问费后,承办律师一年来为其提供了多少的具体服务,形成了哪些书面成果。面对这样的档案,当事人除了感到律师费花得值得外,哪里还能说个不字。这一做法,颇具推广意义。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4、透明化操作
 

现代人对于知情权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对自己花钱请律师代理的事务,更是高度关注,恨不得时刻跟在律师身边,实施动态调节。为此,律师可以进行如下的操作:一是保持与客户间的交流畅通,随时披露相关信息,开放所有相关资料,回答一切所能回答的问题,主动将起诉状、代理词等所有要往外提交的书面材料,让当事人先行过目一遍,甚至是复印一份给当事人。只要当事人提出来,尽可让其全程参与所有事务;二是收费的透明,清楚地告诉当事人费用的计算依据、组成、标准,哪怕是优惠,也要让当事人清楚怎么个优惠法,把人情做在明处;三是重视与客户协商,关于因应新情形的动态调整。诉讼也好,非诉讼也罢,都有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经济人”假设下的各参与主体,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从而增添各种变数,主动被动位置、综合比较优势时常是变动不定的。而这些变数,恰恰是受理伊始,律师也好,当事人也罢,无法预测穷尽的,需要见招拆招、斗智斗勇的。所有这些中途的调整变动,既涉及当事人预期利益的变化,也涉及代理律师工作量的变化,需要双方及时沟通,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四是尊重当事人的适时意见。案件办理过程,对当事人而言,不亚于一次心灵成长的修行,其中的心理变化微妙而复杂,各种矛盾纠结冲突一齐上,五味杂陈、酸甜苦辣咸,哪样重口味就上哪样。中途变卦,全盘推翻,降格以求,偃旗息鼓,先退后进,凡事皆有可能。一旦当事人的想法出现变化,经过提供认真详细的分析提醒后,如其心意已决,代理律师最好是尊重其选择,哪怕是失去后续律师费。毕竟,所有的代理结果,不管好坏,都是当事人自行承受。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5、团队性作战
 

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三国时期厉害如赵子龙,最多也只能同时舞动枪剑,不可能刀剑戟矛、十八般武器同时上。随着学科建设的不断深入,理论和实践齐头并进,医院分科室,律所分部门,专业化分工是大势所趋,取长补短、协短同作战,既是时间精力的客观限制,更符合机会成本的经济学规律。传统的老郎中,可以一人包看百病,一人一诊室,男女老少统统有求必应,但是一旦碰上偏门冷门的疑难杂症,往往束手无策干着急。同样的,十五年前,律师讲究“万金油”,拎个包就闯江湖,什么案件都接、都办,时常让实行团队作战的注册会计师羡慕不已。那个时候,什么商务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涉外律师,统统为诉讼律师让道。一战成名、一诉立威的诉讼律师,独挡一面好不快活。

世易时移,挑战不断。要服务好一个企业客户,尤其是集团大公司,需要综合运用到民法、刑法、经济法(公司法、财税法、劳动法)、金融资本,甚至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明显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团队集体作战。企业主关心的不仅仅是经济诉讼的输赢,也关心刑法的高压线、税负的合理控制,更关心企业如何才能尝试新业务,如何兼并做大做强,如何才能长治久安。盈科律所北京分所的“胡闫王团队”,实行刑、民、行交叉,可以为企业主提供比较周到全面的服务,便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

现代的西医(为便于对比“老郎中”,本文特地取名“新中医”),碰到疑难杂症,通常会组织“专家会诊”,不同科室的专家,从自己的领域角度提供参考意见,对治疗方案的优化组合帮助很大,往往取得事半功倍之效,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手术的风险,但不能模拟实操,因为结果不可逆,因为生命健康是无价的。同样的,律所也开始实行大案要案重案的专家讨论制、研究中心、律师学院,头脑风暴、发散思维、观点碰撞,甚至是设立模拟法庭,真刀真枪地分组捉对厮杀,换位思考后,权衡轻重利弊,归纳整理,综合考量,再从几种选择项中,择优决定具体的操作思路、方案和承办人。可以说是,取经“专家会诊”,超过“专家会诊”,进入模拟实操,从而更加接近完美无瑕。

 
变化,才是永远的不变
6、品牌化营销
 

律师组成律所,而律所是为生产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商家,其设立、生存、发展,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市场规律。从取消公办所,实行社会化的那一天起,律师就开始真正“下海游泳”,自己找米下锅,自求多福了。除了“上市法律意见书”这一政策福利外,律师的每一碗饭,都是根据市场规律客户需求,自己辛苦刨来的,不像注册会计师,在设立验资、年检审计等一系列的政策温暖中,享受了几十年。

尤其残酷的是,市场的变化总比计划快。和君商学院的咨询师赵大伟等人认为,从工业社会到互联网社会,从亚当·斯密到哈耶克,消费者一直是所有经济活动的原点,是真正的主角。任何企业都必须倾听消费者的声音。社会从厂商和零售商霸权的时代,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消费者主权的时代。(《互联网思维》,P34,2014年3月第1版)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是激烈,“僧多粥少”的特点日益加剧。当事人的选择面宽了,货比三家甚至十家,再正常不过。医院实行综合和专科、甲乙丙级的行业管理,患者容易比较识别,换句话说,政府的裁判作为,省却了患者不少的选择甄别之苦。相反地,律所却是千所一面,仅从表面难以区分,客观上造成当事人在寻找律师时费尽心机,甚至是贻误时机。在行业管理尚未分级的情况下,品牌就至关重要。要想从众多的可选项中脱颖而出,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必不可少层层推进。律师个人的业内品牌,律所整体的公众品牌,互为犄角,缺一不可。也正是如此,类似盈科的大型律所,在行政后勤服务团队中,专门设立“文化品牌部”,负责品牌的设计、构建、管理、推广、营销,把诠释“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的LOGO、CI、所标、所徽,深深地嵌入受众的脑海。

 

“一江春水向东流,浪淘尽千古风流”,“道法自然”的规律使然,“老郎中”适应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中国人的健康史上彪炳千秋,“新西医”则符合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前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虽然专兼职从事律师行业工作十七年,毕竟视野、资讯有限,关于律师行业的服务方式这一问题,只能肤浅至此,权当抛砖引玉,期待更多有识之士,群策群力,一起推动中国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

 

 

求带走

分享知识,传递法治精神!

喜欢就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来源:公司管控政治学


风险伴随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它的存在。

点击最上面的“精锐律师网”关注我们可了解更多相关资讯

 


律师现注册精律网用户,赠律师个人网站一套活动火爆开展,更有解答当事人法律问题,赠送推广位活动,请各位律师踊跃参加。注册地址http://www.jrlsw.com (可点击原文链接或长按页面将网址复制下来访问)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