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下雨天飞车溅水,污水打湿行人,“受害者”或可通过法律维权

时间:2015-06-29

女子骑车遭遇“飞车溅水” 追拦车要求车主道歉 

还有的驾驶员表示,雨天由于车速较快,再加上路面湿滑,有时看见水坑再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都是出门在外,谁也不可能故意溅水,都是不小心的。”一位车主说。

 

律师:遭遇“飞车溅水”可以索赔

 

飞车溅水,污水打湿行人,“受害者”或可通过法律维权。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捷从侵权责任法来说,行驶中的汽车作为高速危险物体,其管理者应该保证他的行为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污水将行人的衣服打湿、弄脏,都可能涉及损害他人的财产权。司机对此应负有无过错责任,不管是否故意,都应该承担责任。”陈律师说,只要司机的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的损害,行人就可以向溅水的司机索赔,因为这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

 

如果发生了手机、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受损的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警方:“飞车溅水”或面临50元罚款

 

就车辆行驶时溅起水花弄脏行人一事,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咨询了福州警方。据警方介绍,虽说对雨天飞车溅水溅到路人没硬性规定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出于人道来说,车主的道歉是需要的。雨天开车经过行人身边时,建议尽量放慢车速。雨天慢行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水溅行人,也是为了行车安全。

 

同时,雨天车速过快,除了会对行人造成威胁,本身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42条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来源:东南快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