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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暑期游成"受气游"让律师告诉你怎么破

时间:2015-07-23
导语

每年暑假都是旅游高峰期,可是如果遇到一些不靠谱的旅行社呢?那是相当苦闷的!市民王医生和小佳就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两人都来电咨询富报律师团的律师,他们发生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得到旅行社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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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医生好不容易凑了10天假,旅行社却临时改期

 

前段时间,王医生报名参加了一个长江旅游的旅行团。因为职业特殊,他和别的医生换了班才凑齐了10天的假期,出行一趟很不容易。

 

然而,旅行社却临时通知王医生要更改出行日期,把出发日期足足推迟了一个星期,导致王医生最终没能成行。王医生只能在家中度过了10天的假期,那个郁闷啊。

 

王医生想知道,除了退还支付的费用外,他能不能得到别的赔偿?比如精神损害赔偿金、时间浪费的损失费用等等。

 

律师说法
 
王医生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大家都知道,一位医生要换班凑齐10天的长假是不容易的。王医生利用难得的假期计划旅游本来是件非常开心的事,因为旅行社临时改期不能出行,心情郁闷完全可以理解。
 
那么,王医生有没有损失?在张律师看来,当然有。王医生最大的损失,就是他提出的精神损害损失和时间浪费损失。不过,因为是旅游事件,这两项损失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王医生无论是以精神损害的方式提出,还是以时间浪费的损失形式提出赔偿,都是得不到支持的。
 
既然是这样,王医生的损失该怎么办?张律师认为,关键得看旅行社改期是因为什么原因。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旅行社改期的,王医生要解除旅游服务合同的话,那么王医生最多也只能退还已交纳费用。如果是旅行社自身的原因造成改期的,那么王医生除了可以退还已交纳的费用外,还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的违约条款,让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弥补损失。
 

 

案例二:

听当地导游建议吃海鲜大餐,却吃坏了肚子

 

今年6月,小佳在跟团旅行过程中,与其他8个团友听从了当地导游的建议,在当地一家餐厅吃海鲜大餐,不料吃坏了肚子。当天,小佳就到医院挂了点滴,花了600元医药费。

 

事后,小佳要求旅行社赔偿医药费,旅行社却以当地导游的建议跟他们无关,吃坏肚子应该找餐厅等理由拒绝赔偿。小佳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旅行社的赔偿?

 

律师说法
 
张律师介绍,小佳的问题其实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都是比较清楚的。她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之后,双方就形成了一个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在整个旅行过程中,无论旅行社自己带团还是找当地旅行社(地接社)接待,旅行社对小佳的人身、财产都有安全保障义务。
 
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一般是找当地的旅行社接待,即地接。当游客在旅游中因接待方的原因发生问题时,有的旅行社会把责任推给地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旅游合同是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而游客是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所以旅行社与外地地接社之间的约定,是不能用来对抗游客的,游客直接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是合法要求。
 
因此,小佳在旅游过程中,因听从当地导游的建议,食用了不卫生的食品而引起了突发疾病,旅行社理应对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
 

来源      陆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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