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汉政办发〔2007〕4号
发布日期:2007-1-11
执行日期:2007-1-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陕政办发(2006)5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 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等活动。对重大案件,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集中精力严肃查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六)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松懈、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地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工商、文化、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