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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至2007年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7-01-11

发文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汉政办发〔2007〕4号

发布日期:2007-1-11

执行日期:2007-1-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陕政办发(2006)5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 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等活动。对重大案件,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集中精力严肃查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六)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松懈、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地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工商、文化、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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