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汤菜:合同订立前,资信调查先行,切勿盲目偏信,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贻”。此谓喝汤清肠胃,准备吃大菜。
二、主菜:
1、订购合同“计”高一筹:订 货单是合同凭证。订购合同设计非常重要,除双方名称、品名、数量、价款、支付方式,交货期、质量检验、违约金条款等外,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委托律师设计, 增加购货方银行账号、约定发票交付与货款支付条款、纠纷解决条款,大额交易提供担保、股权质押条款,违约方律师费支付条款,等等,不能用一个简单的订购单 包打天下。
2、送货人员胆大心细脸皮厚:送 货单是履约凭证,除填写清楚送货单中的单价、数量、交货时间等具体的数字外,关键要验明收货人员真身,因此,要胆大地问对方名字、要求对方盖章,细心查看 对方工牌、身份证,脸皮厚地要求对方用正楷签名并加盖收货章,如无收货章应耐心周旋,要求复印或拍照对方工牌和身份证,不能将货送出去即万事大吉。否则, 公司迟早被送货员送掉,在诉讼中将有可能遭遇对方否认收货员是自己员工并对货款死活不认账的情况,现实中有很多案件败诉,原因均因送货单出了问题。
3、财务对账单一“马”当先:对账单是付款凭证,马虎不得。送货后必须及时取得对账单,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不能只是传真给对方即了事。账单到期,要求对方及时付款,对对方的支票、期票一定要从严审查,整理、保留对方转账付款的凭证,以备诉讼之需。
4、违约成本增加,拖欠付款减少:上述三个单据完整、准确、真实,对方没有可乘之机,也难找推脱之理,加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律师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对方违约成本加大,我方对对方的企业情况、财务状况均有一定了解,对方基于上述情况,会形成压力,因而,故意拖延不付的情况将大大减少。
三、收拾残局,骨头难啃也有肉:
1、调查落实财产,查封保全先行。对于确实难以避免之“老赖”,超过企业自己的信赖度后应及时启动催收程序,可先礼后兵发律师函查看对方态度,若对方仍置之不理,即时转入诉讼程序,委托律师调查落实对方财产情况,及时保全财产,财产查封后,可调可诉,不给对方拖延时间,以免转移财产。
2、不良资产剥离,转让债权收官。 对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确实难以收回又不愿提起诉讼的,很多企业家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惜血本都欲教训“老赖”,于是,有的会铤而走险:委托 债务公司或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收债!但这种方式最大的风险是会牵涉到刑事责任,且费用难以预估,有些甚至血本无归,作为企业,苦心经营,为的是平安求财,无 需意气用事,应尽量避免法律风险,因此,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可将该债权忍痛剥离,合法转让给愿意接受的第三方,虽然有损失,但免除了刑事责任风险!
谨以此文,祝所有的企业家朋友们回款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