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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奇被免去浙江省高院书记职务 陈国猛接任

时间:2016-01-14

浙江在线记者13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 到,1月12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在会上宣布: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陈国猛同志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免去齐奇同志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沈正玺)

齐奇简历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法律硕士学位。

1979年至198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 专业学习。198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1984年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 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 长、党组书记,2001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浙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再次当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简历

陈国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福建晋江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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