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法律惊呆了!奶奶看孙女不像自家人,鉴定发现是儿媳和女婿生的

时间:2016-02-23
绍兴上虞章镇法院最近碰到了这样一个案件:婆婆催着儿媳阿美生孩子,儿子不常在身边,就叫女婿陪儿媳去医院,结果,孩子生出来后,婆婆发现孩子和自家人不像,赶紧亲子鉴定,结果,孩子真不是儿子的。

 

在亲戚和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儿媳阿美抚养,抚养费由儿媳阿美自行承担,并支付男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这还不是结果,儿子刚离婚,女儿又闹离婚了,原因竟然是儿媳生的是女婿的孩子。

 

绍兴上虞的李大妈育有一子一女。

 

几年前,儿子与女子阿美(化名)自由恋爱,并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两年多,李大妈眼见儿媳的肚子没有任何动静,急着想抱孙子的她一边催儿媳妇去拜菩萨,同时,还让儿媳妇去医院检查治疗。

 

没多久,阿美的肚子隆起来了,这可乐坏了李大妈。阿美怀孕顺利产下一女后,李大妈细心照顾。

 

后来,李大妈的儿子发现孩子的体貌特征与自己差异较大,怀疑非自己亲生。

2015年4月,亲子鉴定出来的结果令大家目瞪口呆,依据DNA检验结果为“无亲子血缘关系”。没多久,李大妈的儿子一纸诉状递至上虞区人民法院章镇法庭,起诉离婚。

 

庭审中,男方要阿美净身出户,并要求阿美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阿美则坚持认为,小孩还小,而且法律规定,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离婚,拒绝上述诉求。

 

阿美告诉法官,亲子鉴定这事在左邻右舍中已闹得沸沸扬扬,离婚是必然的,只是她认为丈夫提出的离婚条件太苛刻。

 

在亲戚和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阿美抚养,抚养费由阿美自行承担,并支付男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原来,急着想抱孙辈的李大妈,没什么文化,她可以陪媳妇去求菩萨,但却无法陪儿媳去医院检查。由于儿子不常在身边,她叫来有车的女婿陪同媳妇去医院。一来二去,儿媳与女婿好上了,现在女儿、女婿也在闹离婚。

 

热门跟帖

 

   俗话说,“养儿防老”。不过,要是突然发现自己视为“掌中宝”的五岁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这滋味儿可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了。17日,记者从浙江湖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中男子小陈发现养了五年的女儿并非亲生,上诉法院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自己为女儿支出的抚养费用。

 

小陈与妻子小戴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随后登记结婚,当年便生了个女儿小敏。小陈待女儿小敏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都怕化了,女儿也乖巧活泼,三口之家其乐融融。

 

只是近几年,夫妻两人时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拌嘴,矛盾渐渐引到了女儿小敏身上,小陈越想越不对劲,心一横便带着女儿做了个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小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检验结果表明,女儿根本不是他亲生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这段婚姻彻底结束,小陈随即向浙江湖州吴兴区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小戴返还为女儿小敏所支出的抚养费用,并向小戴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令人咋舌的是,妻子小戴得知小陈知晓女儿并非亲生的事实后,心里打起了算盘,她知道自己和小陈的婚姻无法挽回已成定局,如何使自己在离婚时利益最大化成了她心里唯一的念头。小戴偷偷将两人共有的汽车卖了,独吞了卖车所得的10万多元。

 

该案经吴兴区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对小陈的诉请予以支持,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判决对小戴予以少分。小戴不服,上诉至湖州中院,湖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受理法官认为,小陈与小戴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小陈不应承担小敏的抚养义务,故小戴应返还小陈为小敏所支出的抚养费用。结合当地居民生活水准及小敏的部分医疗、教育支出,小戴应返还小陈为小敏所支出的抚养费63000元。

同时,小戴在婚姻缔结前未将怀孕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小陈,导致小陈误以为其与小敏系亲子关系,并抚养了长达五年之久,小陈在小敏身上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小戴的行为对小陈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赔偿小陈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此外,小戴在得知亲子鉴定结论后,未与小陈商议,就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案外人小华,其虽主张该笔转让款项已用于归还购买汽车时的借款,但其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原审法院推定该笔款项尚由小戴占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小戴应当少分,故小戴应支付小陈财产补偿款65000元。

 


 

【延伸】老太太带孙子做亲子鉴定 孙子亲爸爸竟是爷爷

 

东方网7月4日消息:在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负责DNA鉴定的是几位女法医,白大褂,蓝色医帽,长头发统统塞在帽子里,鼓鼓囊囊。她们的性格都蛮像的,话不多,很少提问,大眼睛沉静地看着对方,等待对方说出下一个要求,或者原因。

 

这次要说一说一位温州老太太的故事。

 

女法医们跟我说,第一眼,她们就觉得老太太的神情坚定、目光如炬,是那种藏了很多心事不动声色的人。当时,老太太对七岁孙子说:“把手指伸出来,扎一针,没那么痛。”

 

抱着孙子的是她儿子,回过头来说:“妈,有这个必要吗”,然后摇着头笑了笑,觉得要将自己和儿子做亲子鉴定,实在是个滑稽的决定。

亲子鉴定和DNA鉴定,现在除了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也越来越多地用在民事纷争里。

 

[插件一]

 

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是依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等相关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血缘关系的法医学鉴定。

 

第一轮鉴定:父子俩的20个位点,有1个对不上

现在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通常是通过对个人特定的遗传标记进行分析,这种遗传标记就包含在DNA中,与生俱来终生不变。

这些标记,在鉴定中被称为“位点”,取哪几个位点在我国司法部文件里全都有明确规定,不是任由鉴定机构随意选择的。正因如此,也才能保证亲子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回到现场——

年轻的爸爸和儿子都经历了指尖采血,他们的血样被拿进了DNA鉴定实验室。

三天后,法医亮出结论。

大多数人来做亲子鉴定要的结果,无非是“是”或者“不是”。但是有的时候,还会有第三种结果,“不好说”,也就是“确定不了”。

这次的结论恰恰是第三种。

儿子又笑了:“这不是开玩笑么?宝宝,要么是我的孩子,要不,就不是我的孩子,怎么结果还会是‘不好说’呢?”

这个案子出现了“意外”,这对“父子”20个位点有1个对不上。出现这种情况时,先不需要测定CPI,而是需要加测位点。

从医学上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可能性——

一,他们是亲生父子,但是遗传过程中基因发生了突变。

二,孩子的父亲是男人的近亲属,比如亲兄弟,甚至比如父亲,遗传基因有细小差别。

 

[插件二]

 

亲子鉴定要形成一个结论,通常需要两个参数,一是累积亲权指数CPI,它是判断亲子关系所需的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即具有AF(被控父亲)遗传表型的男子是孩子生物学父亲的概率与随机男子是孩子生物学父亲的概率的比值。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在遗传基因上,这两个鉴定的父子之间的相像程度。

一般这个指数要大于1万,而另一个参数也就是20个位点要全部对上,才能得出“亲生”的结论。

 

第二轮鉴定:加测母亲的DNA,找出突变的基因来自母亲还是父亲

尽管出于种种对于婚姻感情关系的不信任,现在做亲子鉴定的越来越多,但是从鉴定结论来看,大多数还是确认为亲子关系的——这给那些无稽的猜疑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们前面说过,汉博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的法医和助理们都是沉静的姑娘,她们不会做过多的猜测和建议。

她们对老太太说,孩子肯定是“你们家”的孩子——言下之意,不必再继续做下去了。

老太太沉默良久,开口:“我要一个肯定的结论,孩子是谁的。”

我们可以从逻辑学的原理来看待接下去的鉴定,也是走到这一步最善意的一种方式。

如果是遗传过程中基因发生了滑移,男孩的性别基因为XY,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找一下,到底是来自妈妈这边的遗传基因发生了突变,还是爸爸这一边的突变了。

老太太一口应允:“是不是要提供孩子母亲的血液样本?没问题。”

 

半个月之后,老太太带来了儿媳妇,抽血取样。

妈妈的血样和男孩的血样继续进行DNA比对,这一回比对的主要是男孩发生突变的基因是遗传自母亲,还是父亲这一边。

结论是:突变发生在遗传自父亲的基因上。

那么事情的可能性又回到:是父亲的遗传基因发生突变,或者本来就是遗传自父亲的男性直系亲属。

 

[插件三]

 

一般亲子鉴定机构会对检材做三个月以上的保存。比如这个案例,小男孩的血样第一次鉴定只是取用了部分血样,剩余的则低温密封保存。

第三轮鉴定:经过比对,孙子居然跟“他”完全吻合

这一次,鉴定中心的法医们都以为老太太不会再来了。

 

很多案例都是这样的。比如有一个案例,也是一位大妈,也是坚持要检测儿子和孙子孙女的亲子关系。

孙女是媳妇在婚前就怀上的,大妈本来就不喜欢女孩,加上是婚前,总是心有芥蒂。而孙子,是儿子的秘书抱来的。最后,拿结论的那一天,儿子来了。他对法医说:“我不是来拿结论的,而是请你们帮我把它销毁掉。”

儿子说,自己和妻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妻子怀孕,而原本他俩就有结婚打算,后来幸福地奉子成婚。但是大妈一直不喜欢儿媳。再后来男人的事业越做越大,围着他转的女人也多了,直到有一天秘书抱了一个男婴告诉大妈,说那是她的孙子。大妈居然喜笑颜开。

但是,男人说:“清者自清,我没做过,那男婴不可能是我的。我也不需要做亲子鉴定,这是对我妻子的侮辱。”

事情的最后是大妈趁儿子不注意,抢过鉴定结论档案袋夺门而出。不过,法医事后说,那男人没有说谎。

我们再回到这个案子,它的结果就非常残酷了。

法医说,没想到,数月后,那位温州老太太又来了,并且带过来一个男人——没有表明身份,“我们又提取了这个男人的血样,与男孩的血样检测比对,发现20个位点完全吻合”。

 

事至此,老太太才把事情说白了,最后那个“吻合”的男人是老太太的丈夫,而之前来检测的儿子是他们的独养儿子。老太太一早就明白了,但是强硬的她就是要一个明确的结论。

 

她似乎一吐为快:“我的儿子是个傻儿子;多年来我隐约觉得老头子和媳妇之间有问题,我真希望我的感觉是错的。现在,这到底是一个家,还是两个家……”

她止不住泪,掉头就走,连鉴定结论都没有拿。
来源:网络

律师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常州律师   常州法律咨询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