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一天,肇庆市交警支队收到了一起群众投诉,称自己的驾驶证无故被扣了分。交警部门调查发现,错误信息发出的原因是交管系统中驾驶员电话号码数据被人非法修改。经查,肇庆市某交警大队职工赵某标于2014年1月至7月在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多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进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累计非法修改1953条驾驶员信息中的电话号码数据。2015年5月12日案件被移送到高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高要区人民法院以赵某标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钟乔果、麦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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