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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工资报酬如何发放?

时间:2016-03-04
【事件导读】

王某应聘到老家甘肃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之后被派遣到上海工地做泥瓦匠工作,工地上一直没有按事前的约定发放工资,王某找到劳务派遣公司出面协调,工资到手后,王某发现工资比其他工人的少了许多。劳务派遣公司的答复是,王某是按照甘肃的工资标准定的薪酬。最后,王某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找到了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分析】

就本案情形而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是否应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的问题。本案中,劳务派遣公司在与上海工程方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标准应按上海市的标准执行。所以,王某有权按上海市的相关标准享有劳动报酬。

 

【深入解读】

从实践情况看,劳务派遣不仅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而且跨地区进行。被派遣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所在地工作后,按照当地的标准取得劳动报酬,在符合当地相关标准的劳动条件下工作。当发生纠纷时,也应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解决。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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