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因对贫困户识别不准确 陕西横山县8人被追责

时间:2016-03-17
因为贫困户识别不准确问题,横山县纪委近日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横山县纪委通报称,韩岔镇范老庄村村民刘某1978年因煤矿冒顶事故受伤,后鉴定为肢体二级残疾,自实行农村低保以来,一直享受低保待遇。2014年8月,范老庄村将刘某一户3人登记为贫困户,其中有刘某本人及其妻子李某(有先天性视力障碍)、次子刘某某。
2015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刘某某在靖边县地税局参加工作,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工作的贫困户,要按退出贫困户认定。范老庄村2016年1月18日将刘某某列入退出贫困户名单,但未将刘某夫妇按退出贫困户认定。2016年3月3日,有关督察组发现该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后,刘某夫妇被列入退出贫困户名单,退出扶贫系统。
因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拟定退出的贫困户名单上审核签字就上报,范老庄村支书白国安、村委会主任马生青、第一书记周腾(县煤炭矿山救护队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驻村工作队队长卜福东(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驻村干部韩青岗、带片领导白小宁负主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韩岔镇党委书记李世忠、镇长刘晓东应负重要领导责任,被约谈。(记者 祁铭)

律师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常州律师   常州法律咨询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